近年來,四川省成都市加快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隨著軌道交通建設的快速推進和城市空間的規劃利用,成都市建設管理地下空間、提高土地利用集約化程度的需求更為迫切,地上空間、地下空間的綜合統籌和一體化開發成為成都市探索城市發展的新方向。
日前,《成都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出臺,將于6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是四川省首部地下空間建設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規,為成都市科學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和優化城市空間開發提供了法律保障,對于實現空間轉型升級和城市集約、綠色、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主要對地下空間開發原則、規劃管理、用地管理、建設管理、使用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內容進行規定。
界定適用范圍 明確開發原則
結合軌道交通發展、城市綜合管廊等基礎設施建設的現實需要和城市未來發展需要,《條例》的適用范圍為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地下空間的規劃、建設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相關負責人說:“《條例》的出臺,彌補了前期出臺的規范性文件適用范圍不足的缺陷,初步構建起成都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基本框架,對于成都市地下空間的建設管理具有積極意義。”
《條例》提出,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管理應當遵循規劃引領、公共優先、分層利用、共享互連、安全可控、綠色環保的原則。
地下空間應當優先用于布局設計地下交通、應急防災、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要以地下空間多元復合利用為目標,確立區域地下空間整體連片開發建設導向,并在建設前期明確地下空間的規劃方案和建設要求,避免出現道路反復開挖、影響設施安全運營的情況,同時也能有效解決公益性空間零碎化、公共功能弱化等問題。
此外,在地下空間建設項目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查明建設用地范圍內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等的現狀,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在施工過程中予以保護并進行動態監測。在地下空間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應當根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編制監測方案和專項安全保護方案,同時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技術規范,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避免或者減少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構建規劃體系 提出建設指引
《條例》指出,應構建以全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為統領、城市重點建設區域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修建性詳細規劃為實施依據的兩層次規劃體系。
《條例》要求,應編制全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包括地下空間開發戰略、空間統籌、規劃目標、規模布局、功能分區、利用方向以及豎向分層劃分、地下空間重點建設區域、開發步驟等內容,并明確平戰結合、環境保護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成都市還應依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確定的重點建設區域,編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重點建設區域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修建性詳細規劃,明確開發范圍、開發深度、開發規模、使用性質、互連互通、出入口設置、公共空間布局、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安全防護以及地下與地上建設之間的協調等要求。
針對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確定的一般建設區域,成都市應編制地下空間建設管理技術規定,根據建筑性質、形態、規模等因素確定功能布局和建設內容比例,對一般建設區域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提出建設指引,減少開發利用地下空間對周邊建筑的影響。
強化信息調查 注重智慧管理
《條例》強調了針對地下管線的跟蹤測量,避免出現因信息缺漏、失準造成施工過程中地下管線被挖斷的情況,同時也能為地下空間相關規劃的制定提供可靠的數據基礎。強化地下空間使用管理,明確地下空間使用的責任主體和應急處理機制,落實地下空間安全責任,確保地下空間安全。
同時,根據《條例》,成都市應建立和維護地下空間綜合信息管理平臺,開展地下空間自然狀況、利用現狀、權屬情況及開發利用制約因素的調查、監測與評估,將涉及地下空間的調查成果、規劃建設管理、檔案管理等信息及時納入綜合信息管理平臺,采用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智能技術和信息化管理方式,實行地下空間分類管理、信息共享和動態維護,為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管理提供數據支撐,推動地下空間安全、有序、協調開發。
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方面,成都市堅持“無規劃不設計,無設計不開發”的理念,將進一步探索和開拓TOD(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開發)模式,為城市空間形態和經濟中心的發展提供新助力。《條例》的施行能進一步完善成都市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治理體系,強化政策支持,通過合理開發利用管理地下空間資源,助推成都市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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